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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正式发布。在这份将于12月15日起实施的最新《管理规则》中总则的第三条明确表示“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这也意味着期货行业呼吁已久的期货公司资管“一对多”正式放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望迎来高速发展。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4日中期协字〔2014〕100号
各会员单位: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已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5日起实施。
各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要切实按照《管理规则》要求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各公司在落实《管理规则》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我会反映。